對那被捆綁的人說:出來罷!
對那在黑暗的人說:顯露罷!
他們在路上必得飲食,在一切淨光的高處必有食物。
不飢不渴,炎熱和烈日必不傷害他們;
因為憐恤他們的必引導他們,領他們到水泉旁邊。
~ 以賽亞書49:9-10 

Friday, December 22, 2006

0110. 差一點就要光腳回家

十二月二十日出發回溫哥華,久違的家。在上飛機前發現了一件糟糕的事,鞋壞了。那是一雙英國克拉克的氣墊鞋,穿了至少四年了吧。我挺喜歡的鞋之一,因為我可以搭長褲也可以搭裙子。有點可惜,只壞了右腳內側的接合處,也不能修。一路上擔心會稱不到回家。只是本來想不用太早買新鞋的計畫得提前了。除了這雙壞了的鞋,我只另外帶了一雙高跟鞋。不可能每次出門都穿高跟鞋的,還好溫哥華還留了一雙登山靴。就等 boxing day 後去買新鞋囉。

1 comment:

daikitten (a.k.a CH) said...

嗨 筆小貓的爸
歡迎你來